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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10-15 0:39:10
--  全国检察机关将全面开展量刑建议
全国检察机关将全面开展量刑建议
2010年10月13日 18:57:11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隋笑飞)记者1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全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试行量刑建议工作。

  《通知》指出,检察机关对公诉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利于强化对量刑裁判的监督制约,促进法院公正量刑。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两高三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继续抓好《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全面推进量刑建议工作。

  《通知》指出,全面开展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一项新的工作,检察机关要以量刑建议改革为契机,提高检察机关公诉水平。要更新执法理念,牢固树立定罪与量刑同等重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的理念,切实提高检察机关公诉能力和水平。在审查起诉中,检察机关要客观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既要注重审查定罪证据,也要注重审查量刑证据;既要注重审查法定量刑情节,也要注重审查酌定量刑情节;既要注重审查从重量刑情节,也要注重审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量刑情节。在法庭审理中,要合理安排证据出示顺序和辩论重点,提高指控犯罪的能力。检察机关对于提出量刑建议的案件,认为判决、裁定量刑确有错误、符合抗诉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向法院提出抗诉。

  《通知》要求,要依法规范提出量刑建议,确保量刑建议的质量和效果。要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提出量刑建议,要注重量刑建议的效果。凡是提起公诉的案件,只要对量刑把握得准,检察院都可以提出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