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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law-credit
--  发布时间:2010-10-15 0: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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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允许律师竞争副处开全国先河 政治地位亟待提高
2010年10月11日 16:05:28  来源: 正义网

  律师任用模式创新

  8月14日上午,随着考试结束铃声的响起,沈煜最后一次认真地浏览了一遍试卷。走出考场的她,仍旧按捺不住心里的激动。沈煜是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女律师,这次考试不仅意味着她是被严格挑选出应试的优秀年轻律师,更意味着她成为了律师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首批“实验者”。

  今年7月底,浙江嘉兴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与历年不同,今年打破了职业类别界限,允许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员报名参与竞争。作为新经济社会组织人员,有15名符合条件的嘉兴律师报名参与竞争。最终的胜出者将会被任命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委员(成员)、副调研员或党委(党组)委员(成员)兼副调研员等职务。

  据了解,这是嘉兴市首次在律师事务所等新经济组织中竞争性选拔副处级预备干部,此举乃至在全国也是首开先河。因为2008年的《律师法》重新确立了律师的性质,律师多被认为是自由职业者,没有行政级别,不具备公务员干部预备人选的选拔资格。

  仔细查看《嘉兴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公告(一)》会发现,报考条件第六类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中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按照这种限制条件,律师要“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而副高对应的律师职称是二级律师。换句话说,符合成为二级律师三年以上,并且年龄在35岁以下这两个大前提的律师才有资格参与选拔。

  记者算了一笔账:根据我国律师职务试行条列,律师职务设律师助理、一级律师、二级律师、三级律师、四级律师。根据执业年限和学历层层申报律师职务,从律师助理至二级律师,一个高等院校(系)法律本科以上毕业生需要12年时间,如果是法学博士或者硕士,至少也要7年以上,这个时间还是以每一级的申报都能一次性通过考核来计算。高校在校法学学生可以报考司法考试近几年才施行,在此之前法学学生只有大学毕业后才有资格进行司法考试,而大多数法学学生要花费两到三年的时间才能拿到司法考试资格证。

  如此算下来,一个律师要有三年二级律师资格,最少要用10年或者15年的时间。35岁以下就成为二级律师是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从全国来看,这样的律师也是凤毛麟角。依据这样的条件从律师中选拔副处级干部预备人选,就等于变相地剥夺了律师的参与机会。

  “所以在第六类的规定上,我们作了‘取得司法考试资格并执业满6年’的扩张性解释。” 嘉兴市司法局政治部副主任庄林根解释说,“最终参加考试的15名律师都是符合‘取得司法考试资格并执业满6年’的条件才有机会参选的。”

  庄林根补充说,目前嘉兴市35周岁以下担任正县处级、副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分别为1人和6人,干部队伍年龄、结构都存在不够合理的情况。为了优化人才结构,吸纳经验丰富的法律人才进入干部队伍,才对律师入选条件作了例外规定。

  取得司法考试资格并执业满6年的条件制定,是经过嘉兴市司法局、检察院、法院共同讨论确定的。庄林根告诉《方圆律政》记者,对律师参选条件的扩张性解释,事实上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考虑:加强对司法考试结果的实践运用。

  为加强对司法考试结果的运用,嘉兴市曾实施了一些举措,特别是近3年来,规定检察院法院在选调时,将通过司法考试作为选拔公职人员的一个重要指标。但该市司法局进行多次行业内的调研后认为,目前司法考试结果的运用还不够,司法系统乃至政府部门需要补充更多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人才,于是在此次公务员选拔中创新了一种律师的任用模式。

  这种做法使得律师的政治地位有了很大提高,对年轻律师来说,更展示了另一种非常好的发展前景。

  首次尝试并不乐观

  8月23日,嘉兴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面试工作结束,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前30名为入围考察对象人员,全市15名参加考试的律师,最终却无一人入榜。

  这个结果让很多人感到失望,甚至认为将律师纳入副处级干部预备人选的选拔范围本身就只是为了“作秀”,并没有真正向律师打开预备人选的大门。不过,也有人认为第一次尝试不可避免会有缺漏,可以理解。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小平对嘉兴市能够跨出类别界限吸纳律师的初衷本身就已大为赞赏,“嘉兴市的做法是非常具有前瞻性和创造性的,值得欢呼,将律师直接纳入一定行政级别的公务员队伍中来,将会对该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等各方面都十分有利。应该不断完善这种吸纳律师人才的制度,并将其推广开来。”

  庄林根则向《方圆律政》记者分析了律师失利的原因。“这次选拔考试的内容大都与政务有关,但律师平日关心更多的是法治,对政务了解不多,所以大多数律师在这方面没有优势,在笔试环节就被淘汰了。”

  庄林根的解释得到了多名参试律师的证实。沈煜告诉《方圆律政》记者,试卷客观题都是侧重国家机关人员占优势的知识,例如涉及到一些本地的政策方针、考查领导力决策力等考题,律师普遍得分不高。

  “其中有一道主观题是涉及基层工作的,符合当前干部制度改革实际,很有针对性。”浙江中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永静如是说。周永静曾多次参加嘉兴市司法局组织的“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对农民工、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提供法律咨询,他感触颇深,“对于这类问题,律师才能体会到一点结合自身实践进行发挥的优势,但也只对那些有过基层实践经验的律师而言。”

  对这样的考试内容设置,也参与了考试的浙江天程律师事务所律师倪方雁很是不满。“考的东西与法律实务没有任何关系,都是政府部门日常工作,律师没有任何优势。虽然考试之前说明了考试方向,但对于像‘简述嘉兴市近年来的大工程或某个大事件,并从微观上来说明该工程或大事件的大环境、大背景’等考题,恐怕也不能考查出真正具有领导力和决策力的人才。”

  分析律师失利的因素,沈煜认为“赋分办法设置不合理”也是一个关键的原因,这点看法几乎得到了所有参加考试律师的认同。经查看《嘉兴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赋分办法》发现,律师能够加分的项目确实极少。据沈煜介绍,特别是基层工作经验一类,律师能够加分的项目几乎没有,对于各种奖励项目,律师现有的奖励荣誉又不在赋分办法之列,仅赋分部分,律师要比政府机关人员落后许多。

  倪方雁说,正是因为这些不利因素,再加上这是首次对律师开放选拔,律师积极性不高,信心不大,多数人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甚至有的律师只是希望通过这次公开性的选拔,衡量一下自己的综合实力,认清自己的位置。

  庄林根表示,这是首次的尝试,以后每年还会继续进行这项选拔。“有了这次的体验,我们在律师选拔程序上会不断完善;一些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从政的律师也便有了方向,平日自然更加关注政务,相信以后一定会有律师胜出。”

 

律师“预备干部”是趋势?

  “失去了多年的社会地位,仿佛又看到了希望。”如今,律师在政治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甚至已打破类别界限受到器重,一些老律师忍不住感叹:律师的又一个春天到来了。

  16年以前,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还在国办所当律师,回想当年,她感觉那是一段快乐的时光,当时的法律界“气氛一片大好”,律师有一定的社会地位,那时候她还年轻,仅是个科级干部身份,却干得不亦乐乎。

  在迟夙生描述的那个年代,律师是有行政级别的。根据当时律师暂行条例的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其任务是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公社和公民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律师执行职务的工作机构是法律顾问处。法律顾问处是事业单位,受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领导和业务监督。律师都有事业编制,通常一个法律顾问处的主任享受的是处级或者副处级待遇。

  1997年,律师暂行条例被废除,国办所慢慢地改制成为合伙所,原来的事业单位也变成了独立自主的经济社会组织,律师的行政级别也不复存在。

  刚刚过完70大寿的老律师刘文元,就曾就职于北京东城法律顾问处,身为当时的党委副书记,享受过相应级别的行政待遇,但随着2001年律师事务所改制的到来,刘文元也不再有行政级别。

  迟夙生是幸运的,国办所改制几年后,因为她个人能力突出,曾兼职担任当地某区政协副主席,享受副县级待遇,直到任期10年后辞去职务。

  像迟夙生这种特殊身份的人在如今的律师队伍中也有,很多律师在没有做律师之前便从事公务员工作,具有一定的行政级别,至今仍享受相应待遇,但这样的律师毕竟是少数。

  “近年来,律师们赚的钱是多了,但是社会地位下降了。”不少业内律师认为,追求更高的社会地位特别是政治地位,将是律师行业发展的一种趋势。

  从另一方面来说,律师也因为“被需要”渐渐地渗透到多个领域,特别是向检察官、法官等司法机关储备人才的方向发展。连续多年来,几乎每年的“两会”上都有人大代表提出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

  随着呼声渐进,行动也一步步展开。2002年,安徽省诞生了新中国第一位直接由执业律师出任的高级法院副院长汪利民。与汪利民一样律师出身、担任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还有陕西省的王松敏。2007年,安徽又有两名律师朱云飞和王时银,出任两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在被吸纳到法官队伍的同时,也有律师进入检察队伍。2004年12月,郑锦春被选任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他也成为了第一位由律师出任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律师检察官”。

  如今,律师在政治地位上的渗透已不再局限于司法机关,而是开始扩大到政府机关领域,浙江嘉兴市的做法就已经开了一个很好的口子。从社会各界及律师的反应来看,打破类别界限,直接吸纳优秀律师人才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是“早该做的事情”。

  同时这种选拔方式也符合国际趋势。在英国,除治安法官以外的所有法官都只能从律师中遴选;在美国,截止到1998年,最高法院的所有大法官均出身于律师。很多西方国家的官员也都来源于律师,甚至有些国家的议员中律师占据了三分之二的席位。

  改革,仍需继续推进

  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从律师中大量选拔司法和政府机关人员显然不现实。不过,借鉴英美国家的经验,选拔优秀的资深律师在各级法院、检察院以及政府部分机关部门担任一定职务,却是业内律师共同的理想前景。

  十年前就有人开始呼吁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但如今,被选拔到检察院、法院出任要职的律师屈指可数。特别是近年来,不少法官、检察官因退休或因辞职而转当律师,但极少听说又有律师被选拔当法官、检察官。

  “改革,一定得强化改革。”这次嘉兴市对律师的“特别重视”激发了业内律师的激情,表示要借着这股新潮思想,强烈呼吁迅速完善律师进入政府机关的选拔制度,并在全国普及,使之常态化。

  法律人王晓军认为,正是因为多年来法官检察官遴选制度没有完善从律师中选拔的规范方式,导致一些想进入司法队伍的优秀律师人才一直未能进去。

  有业内律师提出,实现律师通过参加副处级干部预备人选选拔进入政府机关任职,并完善相关选拔制度,理论上要比律师跨到法官、检察官队伍的障碍小很多,可以先行。律师参加副处级干部预备人选的选拔,只需打破“公务员考试的限制”。

  “难啃的骨头都啃了下来,律师在政府机关方面的改革推进也不是攻不下的城池,关键是敢于创新,大胆改革。”业内律师建议,为了给律师提供公平竞争环境,选拔考试要更科学一些,否则,空有好点子,却没有律师能够符合条件,最终也只能被戏谑为一场“作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