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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黄献华律师 -- 发布时间:2011-1-31 0:40:30 -- 法学家江平出书讲述个人沉浮 折射中国法治历程
大致说来,这本书以江平的一生经历和中国的司法进程为主线,讲述了他作为中国法治见证者和推动者的坎坷经历,通过江平先生对不同历史时期亲身经历的回忆和中国法治的不断探索与思考的苦难历程。 事实上,江平先生跟法律的遭遇并非那样密不可分:他在1949年参加革命之前报考的大学是燕京大学新闻系,原因是觉得“报人能够给人带来更多的知识,能够给人带来真理,能够让人在国民党暗无天日的统治下,捅破黑暗实力的封锁,获悉真相和正义”。然而,这样的理念到了新中国就变得不合时宜了,那时的国家需要的是向苏联学习如何用法律的“工具”管理国家,由于他是大学一年级文科生出来参加工作的,又“比较年轻、比较老实、比较聪明”,所以被选做留学苏联学习法律的留学生,而在他当时的心目中,“新闻像我性格一样奔放、激情,而法律确像冰山那样生硬、冷酷。”本是不愿去的,然而,时代已完全压缩了个人选择空间,组织上让你去你还能不去? 就这么着,已经21岁的江平才跟法律有了邂逅———完全可以说,他学法律是半路出家。而半路出家的江平,在苏联学了5年(本来该学6年的,因为他外语修养好,免去了一般人要多学1年的语言时间,所以提前回国),在1956年底回到中国后,开始了他在中国政法大学(原北京政法学院)的所谓“司法进程”。 而这一进程却在一年后的“反右斗争”中戛然而止———1957年5月31日,他起草了一份向学院党委反映青年教师意见的大字报,于是“半生无冕突南冠”,被戴上了“右派”帽子,遭到“开出团籍,撤销助教职称,工资降一级”的行政处分,接下来就是新婚不满一月的妻子和“右派”分子“划清界限”,提出与自己离婚,不久后,又因为奉组织之命去铁路旁“偷”劳动改造所需要的铁丝而被飞驰而来的火车轧断一条腿……沦入社会底层,半路出家的“司法历程”,也就只好“半路回家”地扔在一边了。再说,那个时代哪里需要什么法律?伟大领袖举说了,“我是秃子打伞,无法无天。”所以江先生在此后的20年里,也就只能靠教俄语、教政治、教英文为生,跟法律了不相涉,直至1978年因为要“恢复法院系统,培养司法人才”,这才从北京外国语学校的英文教师的位置上回到北京政法学院,这才真正开始了他的“司法历程”———而此时的他,已年近半百。 可是,中国的司法建设就是靠江先生这样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人才来打造了,从中,我们除了佩服江先生的矢志不移老而弥坚外,就只能感慨中国的法治进程是这样的艰难与坎坷了。江先生在书中也给我们讲到这么一个故事:1983年,在他担任北京政法学院副院长后不久,曾参加司法部组织的司法教育代表团去比利时和德国考察。在访问德国司法界时,他对德国经济法很有兴趣,于是问德国学者什么是经济法(这问题本身就不太像法学专家问的问题),当人家回答“经济法就是反垄断法(德国叫反卡特尔法),反垄断法就是经济法”时,他大惑不解:“列宁不是讲了嘛,帝国主义是垄断的、腐朽的、垂死的资本主义。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是即将垂死的、被推翻的。帝国主义既然是垄断的资本主义,应当保护垄断,为什么还要制定反垄断法呢?”根本不知道人家资本主义的生命力在于竞争,没有了自由竞争就没有资本主义。而垄断恰是扼杀竞争的,当然会被国家禁止。 阅读中,虽然为江先生一再因客观原因中断了“司法进程”而感慨,并从而多少理解“依法治国”离中国还有多远。但内心深处,还是为像江先生在这样艰难的环境中继续中国法治的建设感到由衷的敬佩。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此之谓也! 值得一提的是:江先生的古典诗词写得很好,在我所读过的学者诗词中,当属翘楚,这有点让人喜出望外。(孙玉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