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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黄献华律师
--  发布时间:2012-3-31 22:29:54
--  强化和提高规则意识是法律实施的关键
强化和提高规则意识是法律实施的关键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刘作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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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世界各国的法律文化研究中,对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的研究成为其中的核心内容和要素。而在法律观念、法律意识中,规则意识则是最重要的归结点。尤其是在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实施成为中国法治国家建设战略重点的情况下,强化和提高全社会的规则意识,成为法律实施乃至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性因素。

  规则意识的含义

  造成法律实施不理想的原因有很多,但有一个共通的主要原因,就是规则意识的缺乏。从认识论来讲,有一个一般常识:一个人的认识水平和知识水平决定着一个人的行动水平,意识决定行动,观念支配行为。所以法律观念、法律意识对于法律实施起着非常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而在法律观念、法律意识中,规则意识是最重要的归结点。规则意识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法治意识的代名词。我这里所说的规则意识是指对规则的执行和遵守,它是一个涵盖很广泛的概念,对规则的执行和遵守贯通法律实施的所有领域。

  规则意识是现代公民意识的重要组成内容。我这里说的这个“公民”概念不是我们一般理解的公民概念,因为我们许多人一说起“公民”,好像就是指“老百姓”。我这个“公民”概念是严格的宪法概念。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这个规定理解,上至国家主席下至普通百姓都是公民这个概念所概括的范围。所以我们要打破一个思维定式:一提起来公民好像就是指普通百姓。公民是包括所有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公民概念的确立对于我们破除等级制有帮助。

  从法律实施主体来看,行政执法中需要规则意识,司法活动需要规则意识,公民守法更需要规则意识,法律监督也离不开规则意识。当前我国法律实施的最大障碍是规则意识的缺乏,也是目前法律实施不甚理想的主要症结。上海的火灾、河南的“127”瓦斯爆炸案、山西的矿难、深圳的火灾、甘肃的校车事故、西安的煤气罐爆炸事故等等,各有原因,但归结起来,都是因为不守规则而导致的。不守规则所导致的人间悲剧在不断地上演着。

  从更广泛的视角看,立法活动需要遵守规则;政治决策、政治行为需要遵守规则;政府决策、政府行为需要遵守规则。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司法、依法办事,这些都体现了强烈的规则意识。

  规则意识的实践观察——以交通规则意识为例

  对于规则意识,会有许多不同的观察点。下面我想以交通规则为例,来看看中国人的规则意识状况。为什么要拿交通规则来做例证呢?因为在我看来,交通规则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中最显性、最广泛、最普遍、也最容易捕捉的一种规则状况,是一个国家的公民规则意识最集中的体现,也是最能反映一个国家和社会对规则遵守状况的标志,并由此可以看出其他领域的规则遵守和执行的情况。

  (一)北京电视台“红绿灯——平安行”的栏目:我特意观察了一下里面所播放的交通事故,发现除了一小部分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外,其他大部分交通事故是因为不守规则造成的。“红绿灯——平安行”栏目的节目主持人也有个结论: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和交通违法行为有关。不守规则包括驾车人的不守规则和行人的不守规则。大约有十年时间,我在每天散步时特意观察行人遵守红绿灯的情况,也算是一种田野观察。十年前的情况很不乐观,行人几乎没有红绿灯意识。这些年经过宣传教育,情况有所好转,但仍不理想。

  (二)北京电视台的实验:前些年北京电视台做了一个节目非常有趣,专门调查行人的红绿灯意识。节目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派一个工作人员站在斑马线上看能不能影响到其他行人,结果没人理睬;第二步增加到两个人,仍然没有人理睬;第三步派了四个人,把斑马线都挡住了,可是行人还是绕了过去,没有反应。第一阶段的实验算是以失败告终。然后进入第二阶段:劝说行人。劝说不该闯红灯,有的人还听劝说,有的人还骂多管闲事。

  另一个节目是北京电视台派工作人员暗中架设摄像机,看能否拍摄到遵守红绿灯的行人,如果拍到,准备奖励一台价值2000多元的电视机。拍了一天下来,没有拍到一个人。第二天还是没有拍到。当天把这条新闻播出去。第三天电视台很幸运地拍到了一位母亲领着孩子过马路的镜头,电视台就采访这位母亲,结果小孩子的一句话漏了馅:我妈妈昨晚看电视了!这位母亲就领着孩子在十字路口走过来走过去。这个节目带有戏剧性和黑色幽默,但确是电视台的真实报道。

  (三)上海的案例:第三个事例是上海的案例。数年前,上海搞了一些强化行人交通规则意识管理的措施。结果一位大学里的女硕士,还是位讲师,因为闯红灯,被交警拦下,这位女硕士反抗,还打了警察,结果给了这位女硕士十五天的行政拘留,引起很大的社会争议。一些人说闯个红灯就给十五天的行政拘留,是否太重了!实际上不是因为闯红灯给了十五天的拘留,而是因为她反抗警察的执法行为,成了抗法行为。最后这个女硕士也认了错。社会上对这个案例议论很多。我在这个案例中看到的是应对交通规则引起足够的重视。2010年世界交通日有一个数据:全世界每天死于交通事故的有3900多人,而亚洲占三分之一,非洲占的比例也较大,可以看出大部分发生在发展中国家,这与规则意识是密切相关的。

  (四)对丹麦、瑞典、瑞士等国家的观察:我们也来观察一下国外是如何来树立公民的交通规则意识。2002年我们去丹麦的哥本哈根访问,我观察到他们的机动车有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绿灯时行车毫不减速,即使在闹市区,我们都有点害怕,你要稍微迈出脚去肯定没命了;另一种是在没有红绿灯的情况下,行人绝对优先。这也是在国外许多地方的共同感受。我们中国人刚到国外不习惯的就是:在国内我们经常是行人给车让路,在国外是行人优先,车给人让路。我们经常停下来等车过,而驾车人示意让我们过;在中国,驾车人几乎没有斑马线意识,这里我指的是没设红绿灯的斑马线。如果在国外待一段时间后回到中国,又有另一种不适应,大多数行人给车让路。有一次过斑马线我就想“以身试法”,试一试,看看车是否能给人让路,但是车一点也没减速。我们有一个数据,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中斑马线上的死亡率特别高。另外我还看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我在瑞士、瑞典,看到大巴车、小客车行驶到十字路口时,司机有一个动作:他会将车停下,用手向左、向右、向前比划三下,等确认之后才开车。后来才知道这是交通规则的规定,用这种方式确保有没有车和行人,当然这是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这是做得非常严格的。不严格的也是要左右前后各看一下,才开车。这是从小就培养的规则意识并形成了他们的一种习惯。还有就是如果在国外乘旅游车旅游,导游会讲在几点之前必须赶到旅店,否则会搁半路上,这是因为他们有规则规定,司机每两个小时必须休息一次,而且每天开车不得超过十小时。我问谁来监督啊?又没有警察。他们说根本不用监督,也不需要警察,每辆车上有自动记录仪,会把你的起止时间、休息的次数、每天开车的总时间都记录下来,用技术手段来约束你,警察只要看记录仪就可以了。司机如果违反规定,那可能丢掉饭碗。所以我在想,并不是外国人的规则意识天生有多么强,它也需要制度的约束,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种习惯。所以,规则意识的培养还须制度的约束。

  规则意识如何培养

  规则意识如何培养?我想无外乎主要靠两手:一是靠法制宣传教育;二是靠制度约束和有效的法律惩戒。

  (一)法制宣传教育

  我们今天从交通规则意识上观察中国人的规则意识不强,但是比几年前要好很多,至少过红绿灯的时候一些人会看灯了。但还是很可惜看到很多人没有这个意识。比如说我们看到一些老人领着小孩子根本不看红绿灯就闯,有些悲剧就发生在这一瞬间。国外家长从小就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告诉孩子有一些规矩是要遵守的,必须遵守,在中国叫听话。至少在孩子还没有自主意识的情况下,父母的监护权应该充分行使。这样一种家庭教育非常重要。可惜的是,在我们中国,我们的社会教育、家庭教育跟不上去,我们的学校教育倒是做得还可以,从幼儿园阶段一直到学校,但是这样的教育很容易被家庭教育推翻,毕竟身教胜于言教。遵守社会规则首先应该把它看成是一个自保的东西,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这是非常重要的。我现在走路,有人行道的地方我一定不走那个主道,一定走到人行道上去,你们都知道马路上的“二把刀”很多,有时候你不找他他来撞你呀,你有什么办法,所以你还是遵守你的规则,走到那个人行道上去,相对来说安全一些。有些人驾车,尤其是醉酒驾车,横冲直撞,说不定哪一天自己就撞上了。所以这种规则意识,尤其是交通规则意识,我觉得应把它看做一种自保的手段。

  (二)制度约束和有效的法律惩戒

  规则意识如何培养?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问题。当然我们说规则意识首先通过教育,这个没有含糊的。我们每个人从小到大,都要经历社会化的过程,我们要不断的从未知人转变成有知人,从未成年人长成成年人,从懵然无知的小孩子长成有知识的有理性的成年人。这个社会化过程是通过无数的教育方式去完成的。所以规则意识的培养是通过各种不同的教育方式如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去完成的。但是,我们也看到那个教育的作用有时候是有限的,比如说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些成年人闯红灯的行为,你说他不知道红绿灯规则吗?你只要稍微看看电视、看看报纸或者听听广播,你都会知道,因为现在交通问题成为世界性的问题,由于交通所引发的死伤率太高,所以现在交通问题成为我们媒体里面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大量的播放。有些人是明明知道,但是他就是不去做,不但自己不去做,还领着自己的孩子闯红灯,所以说教育的作用是有限的,怎么办呢?那就要靠第二个办法,即制度约束和法律惩戒。在教育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制度约束和法律惩罚就是有一个最有力的方法。比如说,许多国家都有对交通行驶时限的规定,中国其实也有这方面的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扣2分,每天驾车时间不能超过8个小时。比如一个出租车可能是两个司机,一个白班一个夜班,或者一个上午班一个下午班,这样做就是要避免疲劳驾驶。其实是有规定的,不是没有规定,但是这个规定它缺少一个监督机制,也没有制度约束的条件,比如说自动记录仪,其实是很好办的,那也不是一个什么高科技的事情,那中国为什么不移植呢?我知道在中国有的地方给机动车安装了行车记录仪,但并不普及。中国许多事都要靠人去监督,一些技术手段完全可以采用但为什么不采用呢?我看过北京的一个非常惊险的案例,就是由疲劳驾驶引起的:有位出租车司机开了一天的车,已经非常疲劳了,从早上开到晚上12点,本来打算收工了,但是拉到一个“大活”,到达目的地后,在返回的路上瞌睡的实在不行了,就睡着了,恰逢路旁边停了一辆车,那个车可能出故障了,驾车人就站在车的旁边,出租车一下子撞上去就把那个人撞出十多米远,撞完以后他的车还跑了有一百多米才停下来,这就是由于疲劳驾驶引发的惨祸。这样的疲劳驾驶到现在依然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还是停留在不十分有力的宣传教育上。所以,要靠制度的约束和法律的惩戒。我们有驾驶时间的规定,但没有监督手段。所以我们说制度约束和法律惩戒还是有用的。国外也是靠有效的监督手段来制约司机的超时驾驶行为。

  交通规则意识状况是一个国家规则意识的集中体现和反映。我们可以由小及大,来反思和反馈我们全社会的规则意识状况。因此,强化和提高全社会的规则意识,是我们的当务之急。规则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我们每个人每一天都会碰到无数的需要遵守规则的情境。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公民规则意识提高了,人人各守其规,各负其责,法律实施的效果就会大有改观,法治国家的目标也就会逐渐地接近和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