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仁合公益与法律研究中心 (http://renhelaw.cn/bbs/index.asp) -- 时政要闻 (http://renhelaw.cn/bbs/list.asp?boardid=79) ----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而努力奋斗——国务院2010年法制工作综述 (http://renhelaw.cn/bbs/dispbbs.asp?boardid=79&id=4004) |
-- 作者:law-credit -- 发布时间:2010-12-29 21:05:05 --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而努力奋斗——国务院2010年法制工作综述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而努力奋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29日 来源:新华社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而努力奋斗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新华社记者)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收官、“十二五”规划即将开局的承接之年。一年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重影响和国际国内环境的深刻变化,党中央、国务院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巩固和发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成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力应对青海玉树强烈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严重自然灾害,成功举办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国家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一年来,国务院法制工作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依法行政取得显著成效,法治政府建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迈出新的步伐。 一、国务院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全面总结《纲要》发布六年来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就,并对今后一个时期法治政府建设作出部署 ——国务院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作重要讲话。自2004年3月《纲要》发布实施以来,国务院每年都对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重点工作作出安排,各地方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总结《纲要》发布以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大《纲要》实施力度,国务院于2010年8月27日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作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指出,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所有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温家宝总理强调,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加强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依法办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这次会议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颁布《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颁布实施,这是国务院在新时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政府建设和反腐败具有重要意义。《意见》针对当前依法行政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定了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依法行政活动的直接实施者,必须不断提高他们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制度建设是依法行政的基础,要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减少决策风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解决乱执法、粗暴执法、执法谋利和执法不作为的问题;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促进行政机关廉政勤政建设;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意见》与《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将在新的起点上迈出新的步伐。 二、政府立法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2010年,政府立法工作紧紧围绕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全年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法律议案7件,制定行政法规19件。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方面的立法项目。为了改革和完善车船税税制,促进节能减排,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的议案。为了规范市场价格稳定,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依法严厉惩处价格违法行为,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为了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依法惩处发票违法行为,修订《发票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海关事务担保,提高通关效率,保障海关监督管理,制定《海关事务担保条例》。为了规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设立及其业务活动,制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进步,保证专利法的顺利实施,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为了完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修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会建设方面的立法项目。为了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草案)》的议案。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的议案。为了完善著作权保护制度,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为了有效应对自然灾害,规范自然灾害救灾工作,制定《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修订《工伤保险条例》。为了完善外国人入出境制度,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为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加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立法项目。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草案)》的议案。为了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保护臭氧层和生态环境,制定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为了加强对气象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制定《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为了加强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促进古生物化石资源的科学研究和合理利用,制定《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为规范行政行为,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强有关方面的立法项目。为了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为了配合修订后的审计法的实施,加强和规范审计监督,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规范人口普查活动,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为了及时有效实施无线电管制,保障完成重大任务和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制定《无线电管制规定》。为了规范预备役军官储备工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修订草案)》的议案。为了完善士兵服役制度,深化士官制度改革,规范士官服役管理,修订《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为了加强武器装备质量管理,制定《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 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好重点领域的法制工作 ——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活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07年12月14日9时,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第200次常务会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是第一项议题。会议认为,这个条例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求有关部门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修改后,再次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然后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再由国务院决定公布施行。温家宝总理说:“这样做,用的时间长一些,但这是对国家、对人民负责。”根据常务会议的要求,国务院法制办及有关部门先后在北京、广州、上海、大连等地深入调研,多次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地方及其有关部门、被拆迁人、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拆迁公司负责人的意见,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和部门协调会,并对条例作了反复的修改和完善,形成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2010年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这个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截至3月3日,共收到意见和建议65601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了整理、分析,选取40多个典型城市就建设用地来源、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同东、中、西部的大、中、小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被拆迁人多次座谈,请经济、法律、规划、土地、评估等方面的专家进行论证,除有关部门研究讨论会议外,召开各类座谈会、论证会43次,1070多人次参加讨论。2010年12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行政法规在制定过程中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开创了政府立法的先河。 ——消除“乙肝歧视”,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国务院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实践中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入学、就业时受到限制和不公正对待的问题长期存在并且得不到根本解决。为了彻底解决乙肝病毒携带者入学难、就业难问题,遵照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邀请权威专家对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总体情况和发展趋势作了充分论证。《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将食品安全法关于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规定,明确为,患有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制度上保障了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工作的权利。同时,在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组织下,国务院法制办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了禁止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检测乙肝项目的政策。2010年2月10日,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的名义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明确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病毒检测项目。新政策出台后,国务院法制办督请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全面清理、修订与乙肝检测新政策不一致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这些努力,为切实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备案审查是政府层级监督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的重要措施。2010年国务院共收到备案登记的地方性法规632件、地方政府规章557件、部门规章158件。国务院法制办严格执行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对31件与上位法相抵触、违法设立优惠政策和管理措施、违反世贸组织规则、搞地区封锁和部门垄断以及其他不符合备案要求的规章进行了不同方式的处理,努力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发挥行政复议在防范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2010年,我国县级以上各级政府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提升行政复议能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依法妥善处理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及时纠正了大量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有效保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国务院法制办深入开展全国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加强国务院部门行政复议协作,加大新任分管行政复议工作的司局级领导、行政复议处长及行政复议骨干业务培训力度,推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向纵深发展。2010年,国务院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14件,完成695件,有力发挥了行政复议“渠道畅通、案结事了”的功能。 ——创新执法理念,完善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10年,各地方、各部门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调整执法依据,依法规范界定执法职权,完善执法制度,在行政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上有许多创新。实践中,已经建立了行政执法投诉、行政执法主办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处罚事前法律审核、行政处罚告知、行政处罚案例指导、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行政处罚检查、行政执法绩效评估、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行政执法方式不断创新,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 五、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努力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务院法制办从2010年年初开始,会同有关部门用近一年的时间,对现行行政法规进行了认真清理。这是在1983年以来,国务院对行政法规4次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深化的新情况、新要求,对现行行政法规的又一次全面清理。通过对截至2009年底现行的691件行政法规的清理,对其中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深化的要求已明显不相适应,与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不尽一致、不够协调,适宜于集中一揽子“打包”废止或修改的,提出了废止或修改的建议方案。目前,行政法规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2010年4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向各地方、各部门印发《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与行政法规清理同步进行的规章清理工作全面启动。此次规章清理的范围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全部规章,通过查找出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区别轻重缓急,分类进行处理。通过各地方、各部门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规章清理工作基本完成。行政法规和规章清理工作的基本完成,有力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科学统一和谐,进一步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十一五”规划将要完成,面对辉煌成就,我们欢欣鼓舞;“十二五”规划即将全面铺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豪情满怀。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国务院2010年共制定行政法规19件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陈菲)记者29日从国务院法制办获悉,2010年,政府立法工作紧紧围绕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全年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法律议案7件,制定行政法规19件。 在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方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修订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发票管理办法》,制定了《海关事务担保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 在加强社会建设方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草案)》的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的议案。制定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修订了《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等。 在加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制定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此外,为了加强监察工作,促进廉政建设,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为了配合修订后的审计法的实施,加强和规范审计监督,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规范人口普查活动,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