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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政议政促进民主法治建设 Post By:2010-12-25 23:10:22
律师参政议政促进民主法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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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4日 11时22分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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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政议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开展业务需要接触社会各个阶层,对社会各种现象和矛盾有着深刻的了解,对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有着其他行业无法取代的专业思考和专业判断,这使律师在参政议政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职业优势。同时,律师潜移默化的规则意识,对公权力的警惕性,对社会弱势权益的敏感性以及追求社会和谐稳定的自觉性,都决定了律师能在推动制度创新和依法治国方面大显身手。”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谈到律师参政议政这个话题时,说出了他自己的看法。
朱征夫认为,律师参政议政必须始终立足于自己的本职工作。无论是进入各级人大、政协,还是参加民主党派,或者是参与立法,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信访等,都需要从法律专业角度来提出意见,探索方法,商讨对策。作为参政议政的法律专业人士,无论政治地位有多高,都不能离开对专业的继续学习和实践,都应当始终精通法律和熟知对法律的运用,并时刻保持与本专业和本行业的血肉联系。一旦离开本专业和本行业去从事职业政治,就不属于“律师参政议政”的范畴了。
朱征夫表示,做律师是为特定的当事人服务,而参政议政是为不特定的当事人服务。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广泛、深入地接触社会各阶层,倾听各社会群体的呼声,了解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欲望,因此,律师在参政议政的过程中应当珍惜并谨慎运用自己的话语权,自觉成为社会各阶层与国家沟通的桥梁,反映最广泛的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而不能仅仅反映特殊利益群体的利益和愿望。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律师的职业使命,在参政议政的过程中捍卫公平正义,是律师职业使命在公共领域的延伸。朱征夫深有感触地说:“社会和谐的前提是社会公平,我们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各级政协委员的律师,就应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对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精心撰写议案、提案,向党和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为建设公平和谐的社会献计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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