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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民生、改革与中产阶级成长

1楼
law-credit 发表于:2010-10-30 19:50:23

民生、改革与中产阶级成长

本文来源于《新世纪》周刊 2010年第42期 出版日期2010年10月25日
 
完善市场体系、终结城乡二元体系、反对垄断到建立反腐防腐机制,这些关乎最终意义上公平正义的民生大计,无一不与深化改革息息相关
 

  如无意外,读者诸君看到此文时,《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称《建议》)全文已公之于世。在未来数月内,中央政府将据此《建议》制定关涉未来五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经明年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付诸实施。

  此项规划至关重要,而从已经公布的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下称“公报”)可以窥见,《建议》第一次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把民生问题提到了突出位置。《建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并把其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们赞同这一选择。可以想知,近中期内“民生”会成为舆论热词,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将成为公共视线聚焦点。不过,民生关注绝不可到此为止,更要谨防从“民生”沦为“民粹”。

  须知承认“民生”之重并不难,难的是选择正确的路径强化和解决民生问题,以维护其根本与长远。保障和改善民生意味着改善人民生活,增进民众的幸福感,其愿景正是经济繁荣、法治健全基础上中产阶级成长壮大。实现“民生”不是口号,不是短期行为,而是虑及长远的全方位改革。

  如“公报”所言,改革开放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只有“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才能真正解决当前的复杂矛盾和深层挑战。改革任务则包括“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加快社会事业体制改革”等。

  “十二五”期间,中国面临诸多挑战。未来五年内,中国青年劳动力供给将达到高峰,并逐渐减少;“未富先老”造成劳动力成本上升,养老风险也正在积聚;欧美经济增长前景黯淡,也对中国出口驱动的增长构成挑战。

  同时,回望即将过去的“十一五”,许多既定的改革并未完成。五年前既定的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如今停滞不前;“国进民退”在一些行业时有发生,垄断行业效率低下,但职工收入畸高,未能改观;原定开征物业税、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等,也缺乏实质性进展。更严重的是因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党政权力缺乏有效监督,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群体性事件多发,地方政府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执法犯法时有发生,这些才是对社会和谐的最大威胁,对民生的最大侵害。

  从“十一五”到“十二五”,民生主张紧系改革使命。鉴往知来,以改革促民生问题之解决,全盘皆活;若延搁改革,则全盘皆误。

  以收入分配为例:中国社会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确实让人担忧。但“有形之手”的强力干预既无法治标,更不能治本。一方面,市场经济原则表明平均主义走不通,个人禀赋和人力资本的差异决定了收入必然是有差异的,正常的收入差距有利于刺激人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中国的收入差距悬殊态势,更多地表现在城乡之间、官民之间、垄断行业与一般企业职工之间,其本质是制度扭曲错位引致的差距;当前学者尖锐诟病的“灰色收入”引致差距(参见本刊2010年第37期本栏“直面‘灰色收入’”),更典型折射了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严重后果。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当然有必要通过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税收及转移支付等手段进行收入再分配,行自身之职责;但是,完善市场体系、终结城乡二元体系、反对垄断到建立反腐防腐机制,这些在收入分配领域的民生大计,无一不与深化改革息息相关。

  就是在直接有关民生的政府行为中,也必须辨清政府该当何为。从昔日偏“发展主义的政府”转型,执政者的民生主张有助于中国政府明晰“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方向。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目标,政府必须把更多的公共资源投入民生领域。但具体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主体,则政府、私营机构、非政府组织可通力合作,政府的职责是实施中立而有效的监管。过去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政府包办一切的思路必须打破,不应重回“全能主义政府”老路。

  目前,距离执政者所定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仅剩区区十年。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十年转瞬即逝;但对中国的现代转型而言,这十年至为关键。

  站在历史的转折点上,全面推进改革,以改革推动民生问题之解决,让每个中国人活得幸福、有尊严,已经是时不我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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