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结合北京市律师协会2010年10月15日发布的《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通知内容,协会原有的《实习人员相关办事程序》、《实习人员备案申请表》和《实习鉴定书》均需要作出调整。 现向各律师事务所公布新版《实习人员相关办事程序》、《实习人员备案申请表》和《实习鉴定书》,见附件,同时各律师事务所可以在本网站“办事指南”和“下载中心”中下载相关文件。原《实习协议》和《实习人员注销登记表》继续使用。 请各律师事务所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协会将于2010年11月8日起恢复受理实习人员申请和实习鉴定工作。
附件一:实习人员相关办事程序 附件二:实习人员备案申请表 附件三:实习鉴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