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 |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五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件 2010-4-2 来源:人民法院报 |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法院依法适用刑罚严惩严重毒品犯罪,对遏制毒品犯罪的高发势头,实现我国禁毒形势的持续好转,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受境内外多种因素的影响,禁毒形势依然较为严峻。为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努力实现我国禁毒形势的持续好转,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继续保持对毒品犯罪整体从严惩处的指导思想,用好用足刑罚武器,有效打击、震慑和预防毒品犯罪。在政策把握上,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年初印发的《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和2008年印发的《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和毒枭、职业毒犯、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对其中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同时,要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坚持区别对待。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或者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以及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被告人,可以依法从宽处罚,以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教育、挽救大多数,打击、孤立极少数,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