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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第四届尚权刑辩论坛亮点荟萃

1楼
law-credit 发表于:2010-10-19 20:32:29

 

第四届尚权刑辩论坛亮点荟萃(修正版)

2010-10-18 7:56:43

 

转载自:http://wq.zfwlxt.com/newLawyerSite/BlogShow.aspx?itemTypeID=147b3043-95bc-4824-9f02-9bf0010d25e7&itemID=048b1898-a8d6-4763-9d7c-9e1300825f04&user=10420

 

 

第四届尚权刑辩论坛亮点荟萃

转载自《陈光武律师网》

      金秋时节的10月 16日,第四届尚权刑辩论坛在人民大学明德楼如期开幕。论坛由尚权律师事务所、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民主与法治杂志社共同举办。著名教授陈光中、陈兴良、卞建林、肖中华、熊秋红、郭华、岳悍惟等出席论坛。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学院院长郝冬银、最高人民检察院万春、王守安、石献智等及国内外优秀刑辩律师、媒体200多人出席论坛。

    会议主持人仍然是著名新闻法律人刘桂明先生。桂明的第一句开场白说:“刚才陈光中教授说,哪个论坛有了我刘桂明就热闹了,我说,哪个论坛有了陈光中教授档次就提升了”。台下一片掌声......

    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青松律师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致欢迎词。

    陈卫东教授在欢迎词中指出:改革开放三十年,竟然有人还敢叫板《律师法》,称只执行《刑事诉讼法》拒不执行《律师法》!律师就要为积极发挥职业效能,改善职业环境而努力。

     著名法学教授陈光中发言中指出:现在的刑事辩护是三十年来最低谷时期,律师就要为争取自己的权利而斗争!

     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发言指出:刑法修正案八,实际是对我国司法宽严政策的法制化。“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执行了几十年,现在应当反思了。被告人不作有罪供述,就被认为是抗拒法律,从严处理,这不符合实事求是原则。如果被告人确实无罪,你非叫他“坦白从宽”,很容易出现冤假错案。我们贯彻几十年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应当终结。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学院副院长郝冬银发言中,说起司法乱象时谈到,近年来出现的法官被杀,判决书被行政决定宣布无效等问题令人担忧。还特别提到杨金柱:“湖南有位律师,发帖要求最高法院某领导辞职,每天一博,直到某领导辞职为止。这些情况反映了,法律、法院、法官的社会权威下降。反映了做法官也很难。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卞建林教授发言中提出:案件的知情权究竟是谁的,是辩护律师的,还是被告人的?被告人的阅卷权应不应该保障?明确指出被告人有权知道指控自己犯罪的证据。质疑目前有人认为辩护律师不能把卷宗让被告人看问题。

    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李贵方律师发言中提到,各地律协、律师要积极创造条件全面落实《律师法》,现在已有大连、珠海、大庆、河北、深圳等地方已经落实了《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无障碍会见。

  尚权所掌门人张青松主任谈到两院三部两个《规定》时说:当我看到这两个文件时非常惊讶,第一感觉是“真的吗,是真的吗?......能够落实吗?”。表现出对两个《规定》这一法治迈出的一小步极大惊喜和兴奋,同时,流露出对两个《规定》能否贯彻落实的担忧。     

    著名律师钱列阳也出席论坛作了简短发言:当前法院无罪判决的难产原因很多,但公检法自身利益的制约使本来应当公事公办的事情成了“公事私办”,是重要原因之一。司法机关的错案追究制度给承办人员的压力太大,使他们过多的考虑个人和局部利益得失,不利于他们客观公正的对案件“公事公办”。

    著名刑辩律师许兰亭发言中归纳,刑事辩护不是三难,而是十难:1、会见难2、阅卷南3、取证难4、取保候审难5、证人出庭难6、二审开庭难7、无罪判决难8、死刑复核参与难9、非法证据排除难10、306条躲避难。

    北京市律协刑诉委秘书长李霄霖律师谈到李庄案时深沉的说:"我到重庆办案,拒绝一位接触过李庄的当事人安排的高挡住宿、餐饮招待,当事人很感动,说,‘您怎么和李庄律师一样,不吃好东西,不住高级宾馆'......"

    听到这里,我的眼睛模糊了......就是这样一位一心为当事人所急所想的优秀律师,还在监狱服刑,并被泼了满身脏水!

    尚权律师张兴梅发言中提到:北京律师会见难仍没有解决。但看守所门前很多人举着牌子,上面写着:“律师会见在押人员两小时安排,收费200元”。也不知这些都是些什么人。这和北京郊区外地车辆入城带路10元的的风景差不多。令人担忧。

     一位来自辽宁年近花甲的老律师发言说:这样好的交流形式竟然是一个律师事务所在搞,为何律协不能搞。建议律协能在律师培训、理论研讨、律师维权等方面多做工作。

     年过半百的刘洋律师在发言中提到:自己到西部某地办案,当地处理巨额涉案财产竟然不是依法由法院处置,而是由打黑专案组负责具体处理。律师无法获得任何信息。令人不可思议。

     出席论坛的马来西亚律师同行契格瑞拉发言称:中国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之一,是“《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缔约国,肩负着世界和平、进步的使命和责任。近些年世界在发展,中国也在发展。中国的经济发展令世界瞩目。在法治问题上也会向世界靠近。中国律师经历的困难,美国等西方国家100年前经历过。马来西亚2007年以前也曾经历过。这要靠律师们共同的呼吁和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借用中国毛泽东的一句话:“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希望中国有更大的发展。

    论坛闭幕前,对尚权论坛的设立起到重要作用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冀祥德教授,在总结发言中提到:四年前和张青松律师在杭州西子湖畔的一次彻夜长谈,成就了尚权论坛。四届论坛一届好于一届。并以论坛研讨取得的成就,批驳某地要求司法机关以“五个统一”原则办案的错误做法。他希望尚权论坛越办越好。并建议下届论坛能在法学研究所举行。

    历时两天的尚权刑事辩护论坛,亮点多多,本人能力所限,无法一一记录、列举。我以一个从业近三十年的刑辩老律师的身份,向尚权所、向尚权律师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感谢。有你们,中国刑辩必盛,中国法治定赢!

    论坛在大家意犹未尽的遗憾中闭幕。短短两天的时间,给大家带来了启迪、带来了反思,更带来了希望!   

    祝尚权律师、尚权论坛明天更美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0-19 21:19:3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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